關于建立山東省基層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制度的通知
http://www.magentopwa.com2019年07月30日 14:19教育裝備網
魯人社發(fā)〔2019〕26號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教體)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文件精神,著力解決基層中小學教師“引不來、留不住”問題,不斷增強基層教師職業(yè)吸引力,現就建立基層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制度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山東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大力實施人才強省、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遵循基層教師成長規(guī)律和基層工作實際,建立符合基層教師特點的“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鼓勵人才到基層任教,在基層長期從教,為加快推進基層教育振興提供有力的師資保障。
二、實施范圍
基層中小學是指我省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公辦中小學(含公辦幼兒園);鶎又行W教師一般是指在基層中小學從事教學工作,在職在崗領取鄉(xiāng)鎮(zhèn)人員工作補貼的一線教師。各設區(qū)的市可根據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進一步界定本地區(qū)基層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制度實施范圍。
三、主要內容
(一)設立專屬基層的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在我省基層中小學增設基層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名稱為基層中小學高級教師、基層中小學正高級教師。在基層中小學任教的教師,可根據自身條件自主選擇參加中小學教師職稱或基層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同年度不得同時申報兩種類型的職稱。取得中小學教師職稱的,可申報高一級中小學教師職稱或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取得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的,只可申報高一級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
(二)實行“定向評價、定向使用”;鶎又行W教師職稱實行評聘結合,僅限在基層中小學中聘用(任)。取得基層職稱的教師交流到非基層學校,不得按照基層職稱聘用(任),不再享受相應的職稱和工資待遇。取得基層職稱連續(xù)聘滿5年,考核合格且按要求完成繼續(xù)教育的,經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考核認定通過后,可換發(fā)相同級別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證書。
(三)下放職稱評審管理權限。將基層中小學教師正高級、副高級職稱評審權限下放至設區(qū)的市,由設區(qū)的市根據我省基層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評審標準條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市的標準條件,做好職稱評審、證書發(fā)放等工作。
(四)調整完善評審內容。從基層教育和中小學教師實際出發(fā),制定基層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評審標準條件,堅持立德樹人,把教書育人作為教育人才評價的核心內容,突出教育教學業(yè)績評價,注重在基層教育一線的教師實績長期貢獻。注重對教師考核結果的應用,引導教師在提高育人質量、教學水平、工作業(yè)績上下功夫。允許所教專業(yè)與所學專業(yè)或教師資格證專業(yè)不一致的基層教師參加現任教學科的職稱評審。對論文、科研成果等不作硬性要求。
(五)完善能上能下用人機制?h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完善教師聘期考核辦法,基層中小學應加強對教師的考核,對課時量達不到規(guī)定標準的、考核不合格、達不到崗位要求的教師給予低聘或解聘。
四、工作要求
(一)科學界定范圍。設區(qū)的市要結合實際,根據鄉(xiāng)鎮(zhèn)區(qū)劃調整等情況,認真研究分析,合理界定本地區(qū)基層學校范圍。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基層學校清單目錄,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分別報設區(qū)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教育部門。完善基層學校清單目錄動態(tài)管理機制,及時更新基層學校清單目錄。
(二)嚴格評審管理。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教育部門要充分認識基層教師評審工作的重要意義,密切溝通合作,組織實施好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設區(qū)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統(tǒng)籌本地區(qū)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制度改革和崗位管理工作;教育部門要把握行業(yè)特點,做好標準條件的制定和職稱評審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基層中小學要對申報人員加強師德師風和年度考核,對其業(yè)績貢獻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切實把扎根教學一線、貢獻突出的基層優(yōu)秀教師推薦出來參加評審。
(三)加強監(jiān)督檢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教育廳建立定期抽查巡查制度,重點對評審標準、程序和結果等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fā)現評審標準把握不嚴、程序不規(guī)范、投訴較多、爭議較大的,將責令整改;對違紀違規(guī)的人員,要按照黨員、干部管理權限,分別由其主管機關或紀檢監(jiān)察機關、人事部門根據有關規(guī)定和法定程序查處。
深化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制度改革,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廣大基層中小學教師的切身利益。各級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深入細致地做好政策解釋、輿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廣大基層中小學教師積極支持和參與改革。要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妥善處理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關系,確保改革工作有序推進。設區(qū)的市要抓緊部署,年底前完成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并每年年底前將當年度基層中小學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總結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備案。
各設區(qū)的市可結合實際,制定本市基層中小學教師中初級職稱評審辦法。本通知有關規(guī)定,基層民辦中小學(含幼兒園)可參照執(zhí)行。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教育廳
2019年7月27日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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